分享自蘋果日報即時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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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10月4日在嘉義縣民雄鄉台一線省道星巴克門市,有歐洲教堂浪漫造型,是拍照打卡熱點,有網友封為全台最美星巴克,但沒想到一名車友竟在這家星巴克的店門前惡意「燒胎」,立即引起公憤,嘉義縣環保局日前找到這位製造空氣污染的黃姓車主,並對黃男正式開罰5000元,還需要參加環境講習,這是國內第一起針對車主「燒胎」挨罰案例,以後想燒胎網友,恐怕要秤秤自己口袋夠不夠深。
蔡彥宏說,車主燒胎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31條「....其他操作致產色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,或他人財物」犯行十分明確,依法可開罰5千元到10萬元,但考量這位男子只是初犯,故先對黃男開罰5千元,且需要由到嘉義縣環保局進行一個小時的環境講習。
蔡彥宏表示,在事件爆發後,環保局通知黃男到案說明,黃男並沒有到案說明,且也沒打電話向環保局解釋,環保局只能依法進行調查,黃男最後才傳真一張說明書到環保局,理由是「我對自己的燒胎的行為十分抱歉,且他已和店家和解」,不過環保局認為黃男理由不足,已於上月17日正式開出告發單,以最低5千元的金額先開罰。
車主曾接受電視媒體訪問時指出,他是為了仿效國外的影片、照片,才會做出燒胎動作,但他在新聞還沒有爆出來之前,就已經跟星巴克和解了。
不過,多數網友並不認同他的作法,且燒胎造成白色煙塵也是環保局無法接受的,黃男也成為國內第一個因為燒胎而遭到開罰的對象。
對於遭嘉義縣環保局開罰5千元,《蘋果》今晚打手機給黃姓車主,他接起電話10秒鐘,沈默以對,之後就掛斷電話,完全不願意表示任何意見。但網友仍不願意放過他,網友林永宏就說「才罰5000,對這種人太輕了」,網友William Wong還說「一個輪胎都不止5000」。(王智勇/嘉義報導)
小編說明:
依嘉義縣環保局裁處書的記載,黃男的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,而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裁罰。
參考法條:
空氣污染防制法
第31條
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,不得有下列行為:
一、從事燃燒、融化、煉製、研磨、鑄造、輸送或其他操作,致產生明顯
之粒狀污染物,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。
二、從事營建工程、粉粒狀物堆置、運送工程材料、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
無適當防制措施,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。
三、置放、混合、攪拌、加熱、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,致產生惡臭或
有毒氣體。
四、使用、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,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
體。
五、餐飲業從事烹飪,致散布油煙或惡臭。
六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行為。
前項空氣污染行為,係指未經排放管道排放之空氣污染行為。
第一項行為管制之執行準則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第60條
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
罰鍰;其違反者為工商廠、場,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依前項處罰鍰者,並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,按日連續處罰
;情節重大者,得命其停止作為或污染源之操作,或命停工或停業,必要
時,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勒令歇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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